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市容(城管)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铜陵市水务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管局: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市容(城管)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铜陵市水务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管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规划管理,将安全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前置条件
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要对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作出评价,对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关系城市安全生产的要素进行专项研究。要在城市 防灾规划中完善城市用地风险评估和安全布局、防灾设施规划、应急通道和紧急避难场所规划,提高城市防灾能力。要将保障城市安全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新 区、开发区等相关规划审查审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危险性项目选址和布局管理,合理划定重大危险源区、次生灾害高危险区、安全防护距离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风 险防范措施,完善配套安全防护设施布局。对建设项目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规划部门应会同人防、消防、交通等部门对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强化规 划实施监督,及时查处违法建设,消除城市安全隐患。
二、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两会”及春节前后,气候寒冷干燥,雨雪、雾霾天气多,部分工程项目为赶任务、抢工期容易忽视安全生产,加之临近春节,工程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思想活跃、精力易分散,安全意识易弱化。2014年1月13日—15日,合肥市、亳州市、芜湖市接连发生三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各地要引以为 戒,加强监管。要紧密结合春节前后施工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好在建工程停工期 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悬挂警示标志,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等。
三、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
各地要针对市政公用行业的特点,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力度,尤其要保障城镇道路、桥梁、窨井盖、供排水、燃气、热力、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 正常运行。对地下老旧管网(线),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网(线),要督促权属单位迅速开展风险预警评估,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和改造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 患。要加强风景名胜区以及公园的安全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公园游乐设施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游览索道、游船等设施运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各风景 名胜区要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对高峰时段安全管理情况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制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应急措施。
四、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机制,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氛围。加快“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广域网考勤系统” 应用推广,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有效打击建筑市场违规出借资质以及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工程建设企业动态核查,严格执行安 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相关指标纳入市场准入标准。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分包、转包、挂靠和围标、串标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 信息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曝光。
五、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排危加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各类应急 预案,加大巡查力度,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居住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3〕51号),督促 有关单位各尽其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六、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各地要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3〕115号)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建村 〔2013〕104号),积极探索抗震安全检查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相挂钩的具体措施。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 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七、做好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值守应急机制,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安排落实好应急抢险队伍,特别要认真 落实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引发安全事故。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提早安排节日值班,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 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快报制度,一旦发生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24日